2026 全國僑生盃運動會

活動報名聲明

僑務委員會「2026年全國僑生盃運動會」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

  • 一、依據: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。
  • 二、機關名稱:僑務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及本活動委外之承辦廠商。
  • 三、蒐集之目的:本會為辦理「2026年全國僑生盃運動會」及報名、審核及後續聯繫工作,蒐集、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,並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。
  • 四、個人資料之類別:本次蒐集與使用之臺端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,包含就讀學校、中英文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i僑卡卡號、居留證或身分證號碼、運動項目、電子信箱、聯絡電話、衣服尺寸、飲食選擇等。
  • 五、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:
    •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自報名上開運動會起至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。
    •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中華民國(臺灣)境內。
    •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本會及本活動委外之承辦廠商。
    •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:前揭蒐集資料用於執行本運動會之報名、組隊、規劃賽程、保險、餐飲、服裝製作、相關訊息發(寄)送、當事人之聯絡及資料統計分析等作業以及後續聯繫工作。
  • 六、臺端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會:
    • 請求查詢或閱覽;
    • 請求製給複製本;
    • 請求補充或更正;
    •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;
    • 請求刪除。
    臺端得以書面與本會聯繫,行使上述之權利。
  • 七、臺端如未提供本會辦理活動所需之正確完整個人資料,應註明正當充分之理由,否則將無法進行報名手續並喪失享有活動後續服務之權益。

肖像權與影音素材授權

  1. 本人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所拍攝之照片、影像、錄音及相關素材,得作為宣傳、紀錄、教育、成果展示或商業性行銷等用途使用。
  2.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第三方,在無需另行通知或支付報酬之情況下,公開發表、複製、散布及再製本人於活動中之肖像及影像資料。
  3. 本人放棄對上述素材主張著作權、肖像權,亦不向主辦單位主張任何民、刑事權利或報酬請求。